研究生校外科研(实习)规定

发布时间:2016-09-21浏览次数:11455

1. 按照学院《研究生安全管理规定》(南电字[2019]10 号)第九条规定研究生按学院和导师培养计划学习期间,原则上不得到校外实习,因导师科研需要的除外。确需申请校外实习的,须获得导师同意,并且提交学业和安全相关承诺书,本人和家长签字后提交学院备案。未经导师同意擅自离校实习,或未按照本规定办理备案手续,学院可以按照《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予以处理。

2. 校外实习承诺书模板见附件(导师可以根据实验室管理需要修改条款),一式两份(导师留存一份,学院研工办留存一份),需本人、导师签字。家长知情同意书模板见附件。

3. 点击下面链接登记离校信息,不必再拟请假条

https://table.nju.edu.cn/dtable/forms/357d7c06-cc65-4832-a289-776cedc9925f/

4.按照学校规定,研究生寒暑假时间由导师根据培养计划自行安排。

5.登记科研(实习)期间的校外住宿详细地址

https://table.nju.edu.cn/dtable/forms/f91091ac-4556-43ae-b010-d64f1d26724f/


附件:

校外实习申请承诺书.doc

研究生家长知情同意书.docx